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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7 访问量: 来源: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经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大赛分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在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于2016年3月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现将我校参加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二、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组

预赛考本科高等数学内容(高等数学内容为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高等数学的教学内容)。决赛时在预赛的基础上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15%--20%)。

三、报名办法

为更好地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学校将组织赛前集训和队员选拔。

报名时间:星期一下午2:00-5:30

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2:30—5:30

报名地点:理学院楼502

报名参赛的学生于本周三(9月9号)7,8节参加队员选拔,机械,材料,电气学院在A-112;信息,管理,建工,理学院,经济学院在A-206

四、考前辅导

理学院将选聘有经验的教师于9月13日开始每周两次免费为报名参赛的学生进行强化辅导。

上课时间:周日5,6,7,8;周二7,8节

上课地点:B-209

五、奖项的设立

设预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预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颁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等奖”证书。另外,增设辽宁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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