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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生校务参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7 访问量: 来源:



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拓宽学校和学生的沟通渠道,让学生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学生对学校办学决策的参与度,改进学校工作作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校务参事工作制度(试行)》(沈工大校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面向全校优秀学生选聘“校务参事”,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校务参事选聘名额和对象

本次在学生中选聘“校务参事”共10名,对象为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学生校务参事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和关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品格高尚,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拥有持之以恒的道德标准;

3.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

5.熟悉学校的校情,热爱校务参事工作,善于沟通和调查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

三、学生校务参事的选聘程序

1.候选人报名:

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名候选人:

(1)校级主要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可分别提名候选人2名;

(2)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以学院名义最多可提名1名候选人(本科生或研究生);

以上两种途径申请的候选人的报名表都应经过其所在学院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核。

2.每个校务参事要有100名学生的联名推荐,具体推荐方式另行通知。

3.推荐上来的候选人参加由学工部组织的面试。

4.通过面试的候选人,由校领导颁发聘书,任期一年。

四、学生校务参事选聘的时间安排

1.候选人报名阶段:9月14日-9月16日

所有候选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6日中午前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9);

2.候选人资格审查阶段:9月17日

3.候选人面试考核阶段:

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18日起,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学生校务参事聘任阶段

学生校务参事聘任初步定于9月25日前完成。

5.学生校务参事上岗阶段

学生校务参事在国庆节后与派驻单位对接,并正式上岗。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校务参事”经培训后上岗,培训工作由学工部会同各派驻单位共同承担。聘期一年,原则上不得连选连任;

2.为保证学生校务参事的独立性、权威性,校务参事的选聘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校务参事可向校领导直接负责。要建立他们履职的政绩公示制度和与校长的定期会晤制度,由校领导和推选他们的学生负责监督,为他们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保障。

3.学生校务参事的工作考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指定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由学生校务参事被派驻单位选派代表组成。考核优秀者,由校长颁发优秀校务参事证书,记入个人档案。建立学生校务参事的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的学生,由校领导提出罢免建议,由学工部执行。

4.校务参事的调研报告被有关校领导批示的,可作为评选优秀校务参事的重要依据。

5.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学生校务参事的派驻部门。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校务参事(本科生)申请表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校务参事(研究生)申请表


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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