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自设教学管理科级岗位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访问量: 来源: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科级岗位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制定信息学院教学管理科级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及干部路线,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好选人用人导向,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把组织调配和个人意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

2.坚持选贤任能与人岗相适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把德才兼备的同志选任到适合的岗位,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个人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以事选人、因事择人。

3.坚持群众公认与岗位实绩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把群众基础好、评价满意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胜任科级干部岗位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做出实绩。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担任教学管理科级岗位应为符合任职条件的学校校聘在岗人员,年龄至少任满一个任期,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教学管理科级岗位人选应熟悉学院各专业培养过程,并且至少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教学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管理岗位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受到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不能参加高于其原职务的聘任,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方法和程序

1.岗位申报。明确岗位性质,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通过个人自荐方式申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3.考核聘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考核确定聘任人选,发布公告。

五、报名时间

申报人员请填写《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科级岗位申报表》,并于2019年5月14日(周二)12:00前报到院办302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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